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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題
圖 9:「住宅(甲類)」地帶、「住宅(戊類)」地帶及「綜合發展區」地帶
(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一四年)與全港整體工廈在用途分布上的比較
建議
鑑於現有的工廈/工業用地仍在發揮其經濟功能,滿足社會不斷轉變的需求,以
及盡量善用土地資源等方面至關重要,在考慮進一步把「工業」地帶改劃作其他
用途時,應採取審慎和循序漸進的方式。《二零二零年分區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 把有明顯轉型趨勢的「工業」地帶(例如上水第 4 區和第 30 區及小瀝源)改劃
為其他用途地帶,例如「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商業」地帶及「住
宅」地帶;
• 保留已改劃作「住宅」及「綜合發展區」的用途地帶,以繼續鼓勵和促進相關工
業區的轉型;以及
• 保留現有的「工業」地帶和「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以滿足市場對
工業用途(尤其是倉庫用途)的需求,同時密切留意不斷改變的規劃環境及地區
情況,以配合新的政策措施,並回應經濟發展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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