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地理资讯系统开发过程
地理资讯系统近年广泛应用于不同领域,包括城市规划工作。地理资讯系统面世后,收集、贮存、管理及分析空间数据的方式出现重大转变。在规划的范畴,地理资讯系统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适当地「连结」,可进行各类规划工作。地理资讯系统亦会应用于例如有关制作图则及发展规管的规划管理工作。
自九零年代初起,规划署开始运用地理资讯系统,协助城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城规会」)拟备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城市规划师及测量主任亦会使用地理资讯系统进行空间分析(例如分析土地的合适用途),以及为各类规划管理工作查询资料。
二零零四年,立法会通过《2003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2004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的主要目的,是简化制订图则及规划许可审批程序,令规划制度更加公开和透明,以及加强对新界乡郊地区在规划方面的执法管制。修订条例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生效。
为了实践上述目的,规划制度加入多项法定公众谘询程序。由于这方面的要求有所转变,处理规划申请牵涉更多程序,为规划署带来新挑战。
采用崭新资讯科技处理规划申请的理据
就处理规划申请而言,城规会秘书处接获规划申请后,部门人员便会着手处理申请,然后拟备规划报告,以便城规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考虑。
人手方面,部门内不同职级的人员(专业城市规划师、测量主任及技术主任)在不同阶段会参与处理规划申请的工作。除部门人员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人员亦须提出意见和专业意见。举例来说,环境保护署及地政总署分别会就环境及土地行政事宜提出意见。
为协助进行更佳的公众谘询工作及遵守现行《城市规划条例》的其他法定规定,部门简化处理规划申请的工作流程,并采用适当的资讯科技应付现有情况,是最妥善的方法。
综合地理资讯工作流程系统的特色
在此背景下,部门开发综合地理资讯工作流程系统。有关系统在二零零八年年初推出,现时用作处理规划申请,以及提供其他功能,主要的特色是(i)密切监察规划申请的处理情况;(ii)协助适时向公众发放资料;以及(iii)方便与部门的相关系统共用数据。
(i) 监察
部门人员处理规划申请,须执行多个繁复的工序。
有关工序涉及各类主要工作,包括在不同阶段向公众发放资料、在公众谘询期(第16条规划申请的谘询期为三个星期)内收集公众意见及拟备规划报告供城规会考虑(报告内容包括公众意见、有关政府部门的专业意见及部门人员拟备的详细规划分析)。工作流程的详细资料载于图表1。
部门基本上以「一条龙」方式处理规划申请。根据此方式,任何负责人员如有拖延或出错,便会影响整个程序。为免出现延误,系统须密切监察所有程序。在监察工作流程时,一旦侦测到延误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警报系统便会自动启动。系统将通知有关人员,要求加快随后的工序,避免进一步延误。
图表2是虚拟工作流程图,说明监察功能如何运作。在正常情况下,工序一完成后,工作流程便会分流,工序二及工序四编为一组,另一组是工序三及工序五。当工序二至五完成后,两个工作组会合而为一,继而展开工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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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说明工作流程系统的监察功能如何运作的虚拟例子 |
此虚拟例子中,倘处理工序二时出现延误,工序三及工序五可以继续进行,但工序四及工序六则不能展开(图表2)。系统侦测到延误情况后,不单会向负责工序二的人员发出警报讯息,亦会向负责随后阶段及同期工作的其他人员发出讯息。系统会促请这些人员加快处理工作,避免进一步延误。
(ii) 发放资料
公众谘询在处理规划申请的程序中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传统公众谘询方法须面对面接触或透过邮件及传真沟通,这类谘询方法未必能够完全满足新规划申请程序的要求。
因此,除发出邮件和传真这类传统的沟通方式外,系统亦会在以下阶段向公众发放有关规划申请的资料或收集他们对规划申请资料的意见:
a. |
在接获规划申请后,有关申请资料摘要会上载至法定规划综合网站(下称「综合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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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期三个星期的公众谘询期内,邀请公众经城规会网站在网上提交意见(图表3); |
c. |
城规会的决定摘要会在会议后数小时上载网站,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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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一经通过(一般是会议后两星期),有关规划申请的详细决定会上载至城规会网站(图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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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4:城规会就规划申请作出的详细决定(资料来源:城规会法定规划综合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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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通过后,公众随即可到综合网站搜寻规划申请的资料(包括位置图及城规会的决定)。(图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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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5:规划申请的位置图(资料来源:城规会法定规划综合网站) |
(iii) 共用数据
方便规划署现有的相关系统共用数据,是工作流程系统的主要优点之一。
在工作流程的程序中,在特定时间拟备的数据将会由系统的地理资料库收集和贮存。当数据妥善贮存后,所有相关系统可随后从资料库提取所贮存的数据作不同用途。此设计可提升整个工作流程的效率,并确保数据一致和准确。
未来路向
处理规划申请须由身处不同工作地点并负责处理不同工作的人员紧密合作。综合工作流程地理资讯系统在协助部门人员处理大量规划申请方面,已证实是甚具效率和成效。此系统在二零零九年共处理了1 400宗规划申请,而接受网上提交意见的功能亦越来越受欢迎。
随着科技发展及政府资讯科技基建有所改善,规划署将继续应用更多资讯科技,以提升现有系统的效率,务求日后继续向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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